为做好我县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现就遴选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总则以优选以往农民培训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任务的形式遴选培训机构,鼓励优质教育培训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鼓励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公益性培训机构承担任务,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培训或实训任务,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自愿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4.管理水平较高,培训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较高的管理水准,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2.需提供资料:机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