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里商乡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的实施意见各行政村,现就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补助,经主管科室审核验收达到建设要求一次性补助500元,经主管科室审核验收达到建设要求一次性补助1000元,三、企业主体培育1、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省、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5000元、2000元的补助,)3、农业企业当年新增实际投入200万元以上,达到建设要求一次性补助1万元,4、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不含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每年新增经税务部门核实的年开票销售本地农产品1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企业主体,当年度给予1万元科研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