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2014〕5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公布2021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员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参加2021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的全部人员,重点围绕研修目标完成情况、能力素质提升情况、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情况、遵守日常管理制度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挂职研修人员要围绕挂职期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挂职收获、问题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二)指导教师评价,各指导教师结合挂职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的综合表现和挂职研修人员形成的书面总结,(三)单位集中考核,挂职研修单位根据挂职研修人员书面总结和指导教师评价意见,集中开展本单位全部挂职人员考核工作,四、组织实施(一)请各挂职研修单位高度重视基层人才挂职研修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评价情况,(二)请各挂职研修单位于2022年9月15日前自行完成考核工作,各挂职研修单位要及时将书面鉴定材料反馈派出单位,作为挂职研修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8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文件下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