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东丽政办函〔2019〕13号)、《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丽知〔2020〕3号)、《关于印发东丽区知识产权赋能产业聚集区实施方案的调整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的调整方案的通知》(津丽知组办〔2022〕1号)和《2022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赋能产业聚集区建设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津丽华高字〔2022〕17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党组会审议、项目公示,现确定2022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赋能产业聚集区第一批公开征集项目立项(详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签订项目合同书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8月17日前与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二、项目实施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相关文件项目任务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定期向华明高新区报告项目实施情况,配合做好项目实施情况检查、验收工作,三、资金使用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联系人:付瑶联系电话:022-58666768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弘程道低碳产业基地D3邮编:300300附件1:2022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赋能产业聚集区建设第一批公开征集项目立项名单附件2:项目合同书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服务中心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