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贴息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完成本辖区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经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组织审核申报材料,(二)申报时间申报贷款贴息的养殖场要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和本辖区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和本辖区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三)申报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连同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的请示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并提供以下材料:1.养殖场填报《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四)企业职责养殖场应确保申报贷款贴息的凭证材料真实、完整,今后不再受理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附件:1.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2.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8月5日(联系人:杨浩君、薛念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2号办公楼403室)相关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