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诏安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创建青梅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诏政综[2021]67号)及《诏安县财政局诏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诏安县乡村振兴青梅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诏政农【202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业主申报,农业农村及财政局评审研究,决定由诏安紫梅山果酒研发有限公司、诏安县景扬食品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青梅产业园科技研发体系建设项目,现将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22日监督电话:0596-332388215859815551附件:2021年青梅产业园科技研发体系建设项目清单诏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