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进行了自评,现予以公示,公式名单附后,公示期限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公示期限为7天,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松潘县教育局反映,监督电话:72312021松潘县教育局--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9个)2松潘县教育局--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表(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个)3松潘县教育局--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表(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3个)4松潘县教育局--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表(义教薄改1个)5松潘县教育局--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表(彩票公益金1个)松潘县教育局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