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2年度制造业首台(套)装备应用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列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可从省经信厅网站www.zjjxw.gov.cn的文件通知栏下载)的智能装备(数控机床、机器人)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两个标志性产业链的首台(套)装备生产企业,二、申报条件首台(套)装备应用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可以申报首台(套)装备应用奖励:(一)用户企业购置应用智能装备(数控机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2个标志性产业链首台(套)装备(前三套装备或者首批次装备)且总价超过1000万元,首批次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生产、同批签订合同(原则上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装备产品,(二)申报首台(套)装备交付用户的时间应在首台(套)装备认定之日起,三、申报程序(一)申报企业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填写有关申请表,通过中间方的还需同时提供最终用户接收或使用证明)、用户企业应用首台(套)装备实现工程化质量提升等申报材料(均为PDF扫描件),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二)申报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的经信部门承担直接审核和监督责任,(三)省经信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厅在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下达拨付,四、其他事项请各地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3份)报送省经信厅,联系人:省经信厅装备处程浩0571-87058205省财政厅经建处杨锐0571-87058450申报网站技术支持黄永磊17640176659附件:2022年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装备应用奖励申报汇总表.doc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