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做优做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中的助推作用,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支持上市公司汇聚高端人才,对上市公司引进并入选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的资助,市(区)联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上市公司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四)支持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支持上市企业参与培育建设一批苏州市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五)支持上市公司加强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六)支持上市公司开展产业并购,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苏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东吴证券)(七)支持国有上市公司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八)增强资本市场“苏州集群”影响,(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九)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苏州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十)构建最优资本市场服务体系,优化调整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