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意见(试行)》(金开【2020】1号)等文件规定,在企业自主申报、审计事务所审核的基础上,我局已完成2021年度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补助资金审核,现将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6日,单位和个人对补助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18号4楼412办公室,联系人:余飞荣、程迪,电话:0579-82319382/82319384,附件:2021年度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拟补助清单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