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申报工作的情况,经审核,对符合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单位均可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共7天受理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吉田镇双龙路劳动保障大楼6楼就业促进股受理电话:8716305申请补助名单: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杨年秋电子商务服务站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李之阳电子商务服务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2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