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优秀秦岭生态卫士”评选活动,涉秦岭6市和省直相关部门共书面推荐了142名拟评选对象,在严格对标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复审初定了100名“优秀秦岭生态卫士”人选,现对陕西省“优秀秦岭生态卫士”复审初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2日至8月19日,对相关人选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联系传真:029-63913344电子邮箱:sqlb@shaanxi.gov.cn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新城大院8号楼邮政编码:710006附件:2022年陕西省“优秀秦岭生态卫士”复审初定人员名单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