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江北区公益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完善社会公益研究专项的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加快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政府在支持农业农村、社会公益、民生发展等公共科技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江北区关于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北区政办发[2021]4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和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宁波市江北区公益类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至22日,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22日前反馈至江北区科技局,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1、电子邮件:1059708340@qq.com2、传真:0574-873868263、邮递信件:宁波市江北区兴北路深悦广场7号楼11层联系人:周建军,0574-89582907附件:宁波市江北区公益类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