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规定和《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增强市场活力和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为经营困难而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歇业制度,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点单位,制定了《安溪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21日二、修改意见反馈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5-23232028邮箱:axgs@163.com附件:《安溪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