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等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的支持,落实最高1000万元的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补助经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二、增强研发投入强度增长奖励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全面推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每新认定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尽快落实不少于2800万元支持科技企业培育与发展经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五、加速推进孵化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六、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将高频次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平台承担单位、科技服务机构等开展专项政策培训,(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八、全面落实高端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十、扎实推进科技特派员派驻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十一、大力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行动,筛选专业服务机构帮助各县(市、区)开展“一对一”科技创新跃升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十二、提升成果对接频次和效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十三、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