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用人单位:鉴于我区2022年4月以来疫情封控的实际情况,结合前期政策延长执行操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做好区级促进就业政策延期执行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城乡劳动者应享尽享区级就业创业政策,现将申报期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房人社通〔2019〕4号)及其补充、延期通知(房人社通〔2021〕19号)规定的政策范围,申报截止日期在2022年6月30日前的,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三)按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关于区级促进就业政策延期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房人社通〔2021〕19号)要求,区级促进就业政策延期执行期限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申报期延长至自影响解除的次月起3个月内,(四)各乡镇(街道)经办部门要及时将通知内容告知补贴对象,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在本通知执行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和新情况的,请及时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