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黑科联发〔2022〕21号)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专项支持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哈尔滨片区建设,具体包括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型企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三类项目,创新平台类项目每个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类项目每个支持资金额度100万元,二、申报条件(一)申报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类单位应是在哈尔滨江北一体发展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关键技术攻关类的单位应是在哈尔滨江北一体发展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三)申报单位已承担中央引导地方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应符合企业承担项目数量界定条件: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或研发人员超过50人,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或研发人员超过150人企业可同时承担4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还需要满足企业投入经费界定条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平台建设实际投入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请中央引导资金额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型企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额度不得低于申请中央引导资金额度(企业研发投入数据以税务部门及统计部门数据为准),附件:1.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doc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请书.doc3.科技型企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请书.doc4.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绩效评价表.docx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