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9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单户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户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地县两级财政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8万元、5万元,每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