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民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楚民发〔2022〕46号)精神,拟确定我县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从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或先进感人事迹,能代表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先进水平,2012年9月参加工作,2017年10月由维的乡人民政府调到永仁县民政局,现任永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三、简要事迹杨永春同志从事社会救助工作5年,在推进我县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永仁县民政局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