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公示根据《楚雄州民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楚民发[2022]46号要求,禄丰市民政局拟推荐江晓艳为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个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救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事社会救助工作满2年以上,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或先进感人事迹,能代表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先进水平,取得函授本科毕业证书)2015.11--2016.04抽调到禄丰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工作2016.05--至今调入禄丰市民政局(其间:2016.05--2016.11到中村乡峨山村委会驻村)三、简要事迹:真心为民写春秋江晓艳同志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近7年来,江晓艳同志从驻村一线调任社会救助股负责人,面对业务生疏及纷繁复杂的救助工作,毅然走上了社会救助岗位,自走上社会救助工作岗位以来,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三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政策做到“阳光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