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的批复》(南农〔2021〕289号)、《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1〕255号)、《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泉州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补助方案及下达补助资金的通知》(南农〔2021〕452号)、《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1〕438号)和《关于南安市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验收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南安市福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9家农业企业按批复内容完成建设任务(详见附件),7月21日和8月4日经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等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11日—8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