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50675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8-1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莲都区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莲政发〔2022〕13号)文件内容,再给予10万元的快上规奖励,有浙江三象电气有限公司、浙江亿晟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根据《莲都区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莲政发〔2022〕13号)文件内容,对2021年首次月度上规企业,次年二季度月均产值增长30%及以上的(同期产值=月度产值之和/报送月数*3),产值超出同期部分每增加100万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对2021年首次小升规企业,次年二季度产值达到800万元且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同期产值=申报上规营收额/12*3),产值超出同期部分每增加100万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有浙江奥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银象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沃沃阀门有限公司、丽水市博而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创重工有限公司、丽水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固立紧固件有限公司7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企业科,莲都区经济商务局2022年8月11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