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910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拟变更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8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韶关价格认证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序号原定点单位名称拟变更定点单位名称承担任务1乐昌市政府物业服务中心(中心市场)乐昌市金城土杂店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联系(传真)电话:8899202电子邮箱:SGPCC@163.COM韶关价格认证中心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