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文化和旅游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根据《2023年文化和旅游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一、申报程序(一)按属地化原则申报1.省直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直接向省直主管部门申报,2.县(市、区、行委)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企业的项目申报,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3.市州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核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二)申报时间省级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0日,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申报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与项目申报相关的事项或向企业收取费用的,二、工作要求(一)选好项目,各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强化项目库建设,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