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福田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的有关情况如下:序号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负责人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业务类型1深圳市信达君立财税有限公司(原属深圳市君立财税有限公司)91440300MA5GTKEY0T郑佩佳福财会【2022】56号DLJZ44030420210334变更机构名称2深圳市九星企业会计代理有限公司91440300562782278R彭东福财会【2022】57号DLJZ44030420200064迁至罗湖区3深圳市萌萌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91440300MA5FP3477J蒙英梅福财会【2022】58号DLJZ44030420200098变更业务负责人附件:1、准予代理记账机构变更通知书福财会【2022】56号(信达君立-原君立财税)2、准予代理记账机构迁出通知书福财会【2022】57号(九星企业)3、准予代理记账机构变更通知书福财会【2022】58号(萌萌创业)4、工商变更(备案)通知书(信达君立-原君立财税)5、工商变更通知书(九星企业)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