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申报2022年度企业职工参保人员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的人员进行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进行公示:息县和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刘刚,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符合申请技能提升补贴1500元,信阳颐和非织布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会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财务人员,符合申请技术提升补贴1500元,公示期限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人社局失业保险所反映,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