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现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企业家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2022年8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企业家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结合工作实际,第二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以下事项时,可根据议题需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和企业家代表列席会议:(一)研究制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养老、环保、道路、交通等领域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四)县政府认为应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和企业家代表列席会议的其他事项,应根据议题内容提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和企业家代表的初步意见,基层群众和企业家代表由县政府办从“市民代表库”中选取并通知列席,第五条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公开征集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人选,建立“市民代表库”,第七条被邀请的列席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会前就有关议题的决策内容、背景、依据等向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咨询,(三)对会议议题或对有关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第八条被邀请的列席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按时列席会议,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支持和监督有关单位、人员贯彻执行会议决定,应将会议印发的内部资料交回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应将相关议题材料等发给列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