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青年大学生“新农人”学费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智汇三农”人才工程打造农业农村人才集聚高地的意见>的通知》(宁农办〔2021〕5号)文件要求,经镇街农服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拟确定刘帆享受青年大学生“新农人”学费补助政策,现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同时在用人单位及区农业农村局也有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11日至8月17日,青年大学生“新农人”学费补助对象信息表报送单位:高淳区农业农村局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就业企业名称就业企业地址类型(稻麦、蔬菜、畜禽、电商、加工、服务等)补助金额(元)备注1刘帆男1994.12南京花山现代园艺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花山村蔬菜、果树10000就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淳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反映,联系电话:025-68512091,电子邮箱:525580837@qq.com,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