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申报指引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97号),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标准的“小微企业类”升级为“普惠平台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惠平台类”的定义为“保险公司采用平台类保险产品承保2021年度出口额在600万美元以下(含600万美元)的出口企业业务,”二、鼓励“普惠平台类”企业在“单一窗口”线上投保,对于普惠平台类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投保/续转的,“普惠平台类”企业也可通过线下方式投保,三、投保方式(一)“单一窗口”线上投保请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二)线下方式投保相关内容以政策文件和保单约定为准,四、对于企业就同一保险标在不同保险公司重复投保并同时申报资金的,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有关保险公司信息的沟通,把本次“普惠平台类”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外贸保稳提质的重要抓手,积极支持各保险公司相关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投保“普惠平台类”出口信用保险,汕头市商务局2022年8月1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市档案馆附件:1.“普惠平台类”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申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的操作指引及常见问题解答(2022)(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