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残联《关于印发<龙湖区精神障碍住院患者区级伙食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龙残联〔2022〕5号)文件精神,我区将为具有本区户籍,已经申请本年度免费住院指标但未享受市级住院伙食补贴的精神障碍患者发放区级住院伙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疗程900元,每年最多申请不超过两个疗程,现将2022年上半年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88163578,附件:龙湖区精神障碍住院患者区级伙食补贴2022年上半年申请对象名单.docx相关附件: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