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能力建设,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4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永丰县域内从事本地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长期稳定的农业生产基地,遴选程序1.各申报主体认真填写《永丰县2022年度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3.将拟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认定为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统一悬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三、示范基地必备具体条件1.申报主体为永丰县行政区域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2.申报主体必须是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台作社、家庭农场等,5.申报主体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合作类基地主体要与县农业农村局局签订技术示范协议,2.基地要按照技术示范协议抓好工作落实,4.基地要做好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总结,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按2022年项目规定给予适当补助,申报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7日联系人:曾兵0796-252136018779646960附件:1.永丰县2022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资料目录2.永丰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关于遴选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公告.doc永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