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技术转移机构登记类型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独立法人或高校院所的内设机构),(三)行业类技术转移机构是指在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技术转移专业化服务的机构,促进技术交易的机构,二、登记要求(一)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实行登记制,(二)技术转移机构实行分类登记,原登记机构或新登记机构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市科技局将组织通过审核的机构开展集中业务培训,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工作仍然在线开展,未完成2021年度信息更新的机构,登记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建议各机构及时关注系统状态,新登记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分配登记号,年度更新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分配新登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