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财政局2022年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2〕6号),按照核查全市20%单位的比例和不重复核查的原则,我局拟对鹤山市教育局等八家单位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核查单位名单及核查内容序号核查项目名称拟核查单位名称需准备的资料1市直公立医院财务收支专项检查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山市中医院、鹤山市妇幼保健院、鹤山市慢性病防治站详见附件12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鹤山市教育局、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详见附件2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检查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后续另行通知具体核查内容已提前发送至各单位,详见《关于印发〈鹤山市财政局2022年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2〕6号)要求,二、核查人员核查组人员名单:李卫卫、施世明、何美珊、黄坤强、全小云、冯少红,以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人员,联系人及电话:施世明,8812279,欢迎对核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812382,附件:1.市直公立医院的财务收支专项核查需提前准备的资料2.公立学校的学生资助资金核查需提前准备的3.财政监督“十不准”工作纪律及财政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鹤山市财政局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