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规范使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茂名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经评审后择优列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项资金立项对象,项目资金根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安排,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去年已承担过同类型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2日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盖章版(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立项项目,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11楼1104室(知识产权保护科),附件:2022年茂名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项目申报指南.doc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