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光明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光明区司法局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行政复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9月10日,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sfjfyk@szgm.gov.cn,并在标题注明“光明区行政复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字样,2.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行政复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56室,联系人:姚工,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