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两令一书”制度实施办法》(深光办字〔2022〕31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嘉奖事由2022年4月,光明区获评首届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区信访局会同各部门、各街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以及各街道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并在全市率先完成了1560亩补充耕地以及2362亩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二、嘉奖对象区信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三、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2022年8月9日开始至2022年8月17日结束,向光明区“两令一书”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四、联系方式光明区“两令一书”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55-88211857,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