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6号)(附件1)转给你们,为做好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培育和申报工作,一并通知如下: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培育工作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摸清辖区内外资企业底数,比照《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附件2)认定条件,建立培育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数据库,对接近标准条件的企业培育辅导,争取实现辖区总部型外资企业零的突破,二、向省申报认定的前期工作(一)申请确认公司性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境外跨国公司以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等形式在我省设立的营运职能法人机构,企业在商事登记备注的企业性质已经注明是否投资性公司,如在商事登记的经营范围具备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商品采购销售及市场营销服务、供应链管理物流运作、进出口贸易等商务服务业特性的企业可向我局申请确认为管理性公司,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企业母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三、组织申报请各有关企业于9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辖区商务主管部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9月13日前报我局外资管理科,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6号)2.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阳江市商务局2022年8月8日(联系人:钟华晓、利齐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