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4月-7月,我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对2020年及以前认定的87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133家市级示范社开展了监测,经各家庭农场和各农民合作社提供监测材料、乡镇审查、县级审核并提出监测建议、市级复核汇总,同时征求市直有部门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拟确定章贡区民强家庭农场等7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赣州市三和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83家市级示范社监测合格,保留市级示范资格,现将监测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12日17:00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政策改革与经营管理科反馈,地址: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810室,电话:8196352,附件:2022年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监测结果公示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