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利人社发〔2022〕8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初审,市就业局核查、审核,刘昌春等1人符合享受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18—7282673附:2022年度拟享受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第六批)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8月8日2022年度拟享受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第六批)发放单位: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序号姓名企业名称经营项目经营场所金额(万元)备注1刘昌春刘昌春(个体工商户)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干鲜果、蔬菜、百货、日杂、卷烟零售,利川凉雾乡铁炉赛村四组17号0.2合计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