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00号)和《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乡振函〔2022〕2号)文件精神,对我区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我区各镇街调查比对核实后的扶持对象增补3人,合计增补安排2022年芗城区雨露计划补助资金0.9万元,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雨露计划扶持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的银行账户,其中天宝镇出资0.6万元补助2名学生、石亭街道办事处出资0.3万元补助1名学生,监督电话:0596-2029557联系人:小林附件:2022年芗城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补助对象增补名单漳州市芗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8日附件:2022年芗城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补助对象增补名单.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