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实施阳新县创业项目扶持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范围(一)企业类(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家庭农场类(四)乡村旅游类二、项目申报条件(一)经营主体有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即2016年1月1日后)在阳新县依法登记注册,上年度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吸纳15人以上就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健全、措施到位;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环保要求,上年度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吸纳15人以上就业,上年度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经营项目有规范的标准;吸纳10人以上就业,三、评估认定程序(一)推荐申报参加申报的创业项目向创业所在地镇(区)人社中心申报,(二)审查评审县人社局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参选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经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取消资四、项目申报材料1、阳新县创业项目扶持申请审批表;2.项目中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产品成服务,五、扶持方式(一)资金扶持:根据创业项目经营情况和带动就业效应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4-10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二)服务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创业指导、项目申报、项目融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县人社局成立阳新县创业扶持项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联系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建阳新县创业扶持项目评审专家组,坚持从创业项目经营情况、带动就业能力、创新性等方面综合考评,动员各类优秀创业项目积极申报,附件:1、阳新县创业项目扶持申请审批表2、阳新县创业扶持项目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