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做好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内容:支持外贸稳中提质重点支持外贸自主品牌的培育和建设,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三)支持外贸转型升级支持国家级外贸转型基地建设,在基础设施、产品创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研发设计、品牌培育、标准制定、国际营销和服务网络、外贸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四)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是支持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产业招商和扶持入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等,二是支持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产业园区、产业转移协作平台,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设备改造升级、人员培训等,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六)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支持平合建设,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联系人:宋丹电话:0457-2730623邮箱:xsswjsd@163.com附表:1.2022年度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2.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3.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商务局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