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农村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县发改发〔2022〕12号)文件和《长沙县2022年度农村能源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长县发改发〔2022〕70号)文件精神,通过各项目单位申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农村能源建设及后续服务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349.3933万元安排计划公示如下,具体计划安排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11080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2863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