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要求,现将江西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规划概况2017年9月丰城市人民政府以丰府厅字〔2017〕86号文同意江西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以下简称“循环经济园”)进行修编,2019年9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规划(修编)进行了规划环评审查,循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再次进行修编,评价范围为:规划范围与2019年规划一致,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640.97ha,产业定位:以再生金属资源(再生铝、再生铜和部分再生铅)和再生塑料综合利用为主,园区重点安排再生铝、再生铜、再生稀贵金属、再生铅、再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单位: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廖科联系电话:0795-6590278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516204070Email:524257517@qq.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接受工作委托——对规划进行分析——环境初步现状调查——再次现场调查、分析与评价——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规划方案进行重要敏感目标排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调查公众意见——得出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查,2、工作内容针对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