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上虞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上虞区人民政府 | 2022-08-05
第二条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农村危旧房拆迁改造、美丽宜居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绿化亮化配套、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等工作需要,第四条区建设局负责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申报、资金审批,第二章项目报批第五条区建设局根据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目标任务,第六条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行政村,申报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村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村庄要与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浙派民居特色村打造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村庄要在各地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现有成效的基础上,第七条申报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村庄的主要原则:(一)优先支持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第九条乡镇(街道)对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第十条区建设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进行审核,第四章资金拨付第十二条美丽宜居示范村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根据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由创建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资金补助申请,第十三条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分三期拨付,第一笔资金在完成美丽宜居示范村专项规划后,拨付到村的美丽宜居示范村专项资金纳入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区建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将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更多精选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2022-08-05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