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推进工业强市核心战略领导小组吉工强市小组字〔2022〕1号吉安市推进工业强市核心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安市2022年首季工业强劲开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2022年1月23日吉安市2022年首季工业强劲开局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对2021年在吉纳税1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支持企业招工稳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全力扩大工业投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鼓励在建项目投产增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市本级负担1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七、促进供需企业内部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城投公司、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八、全面开展企业帮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一、实行工业运行激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办、市考评办、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上政策措施涉及扶持资金的执行期暂定为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