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原区委办公室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原办文〔2021〕11号)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实地核查等程序,拟确定2个项目入选2022年中原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5日至8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于8月1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中原区科学技术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6131151661313593邮箱:kejiju812@126.com附件:2022年度中原区创新创业团队拟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