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现就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并已按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火炬统计的市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均可申报,二、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8月20日之前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完成在线填报,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2.推荐函舟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5日附件1附件2关于推荐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函舟山市科学技术局: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以及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审核和现场核查,推荐XX科技企业孵化器等XX家单位申报本次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请审核,(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单位)XX年XX月XX日关于推荐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函舟山市科学技术局:根据《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以及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审核和现场核查,推荐XX众创空间等XX家单位申报本次省级备案众创空间,(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单位)XX年XX月XX日(20220805)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