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本批次拟同意给符合条件的江西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中小微型企业发放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江西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缴费金额2120.96元,本次返还金额1908.86元,江西求实图书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缴费金额400元,本次返还金额360元,吉安富之盛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缴费金额2351.8元,本次返还金额2116.62元,江西恒泰图书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缴费金额690元,本次返还金额621元,可向万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电话:0796-5701409、5839878地址:万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楼失业保险股万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