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6〕58号,决定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一、企业在申请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以下申报材料不需提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二)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命(聘用)文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简历,(四)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五)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二、企业在申请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时,以下申报材料不需提供,(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二)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监管,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3日。